本规范规则了中小校园教室照明的照度、均匀度、眩光、显色性、照明功率密度限值等照明质 量与节能方针,教室照明所运用灯具、光源与隶属电器的技能要求,以及照明灯具设置与设备技能 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广东省新建、扩建、改建和施行照明改造的中小校园教室,包含一般教室、音乐 教室、史地教室、书法教室、言语教室、合班教室、实验室、科学教室、核算机教室、舞蹈教室、 美术教室、技能教室以及阅览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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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700 照明测量方法 GB 7000。1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实验 GB 7000.201 灯具 第2—1部分:特别要求—固定式通用灯具 GB 7000。202 灯具 第2—2部分:特别要求-嵌入式灯具 GB/T 10682 双端荧光灯功用要求 GB/T 13379 视觉工效学准则 室内作业场所照明 GB/T 15144 管形荧光灯用沟通电子镇流器 功用要求 GB 17625.1 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大于16A) GB 19043 一般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9510.1 灯的操控设备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GB 19510.4 灯的操控设备 第4部分:荧光灯用沟通电子镇流器的特别要求 GB 50034 修建照明设计规范 GB50099 中小校园设计规范 GB 7793 中小校园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规范 JGJ/T 119 修建照明术语规范 JGJ/T 310 教育修建电气设计规范
光通量 luminous flux 依据辐射对规范光度调查者的效果导出的光衡量。单位为流明(lm)。 关于明视觉: 式中:dΦe(λ)/dλ——辐射通量的光谱散布;
V(λ)——光谱光(视)功率; Km -—辐射的光谱(视)效能的最大值,单位为lm/W.在单色辐射 时,明视觉条件下的Km值为 683 lm/W(λm=555 nm时).
外表上一点的照度是入射在包含该点的面元上的光通量除以该面元面积所得之商,即: 式中:E——表明照度,单位为勒克斯(lx);
dΦ——由指定点的光束元在包含指定方向的立体角dΩ内传达的光通量,单位为lm; dA—-包含给定点的光束截面积,单位为m2. 发光强度 luminous intensity 发光体在给定方向上的发光强度是该发光体在该方向的立体角元 dΩ 内传输的光通量 dΦ 除以该 立体角元所得之商,即单位立体角的光通量。单位为坎德拉(cd),1cd=1lm/sr。 亮度 luminance 单位投影面积上的发光强度,其公式为: 式中:L——表明亮度,单位为cd/m2; dΦ——由指定点的光束元在包含指定方向的立体角dΩ内传达的光通量,单位lm; dA-—包含给定点的光束截面积,单位m2; θ—-光束截面法线与光束方向间的夹角。 保护系数 maintenance factor 照明设备在运用必定周期后,在规则外表上的均匀照度与该设备在相同条件下新装时所得到的 均匀照度之比。 均匀照度 average illuminance 规则外表上各点的照度均匀值。 初始均匀照度 initial average illuminance 照明设备新装时在规则外表上的均匀照度.初始均匀照度由规则的保持均匀照度值除以保护系 数值求出。 保持均匀照度 maintained average illuminace 照明设备有必要进行保护时,在规则外表上的均匀照度值。 照度均匀度 illuminance uniformity 规则外表上的最小照度与均匀照度之比,符号是U0。 一般照明 general lighting 不考虑特别部位的需求,为照亮整个场所而设置的照明。 部分照明 local lighting 为满意某些部位(一般限定在很小规模,如作业台面)的特别需求而设置的照明。 混合照明 mixed lighting 一般照明与部分照明组成的照明。 眩光 glare 因为视界中的亮度散布或亮度规模的不适宜,或存在极点的比照,致使引起不舒适的感觉或降 低调查细部或方针的才能的视觉现象。 直接眩光 direct glare 由处于视界中,特别是在接近视界方向存在的发光体所发生的眩光。 反射眩光 glare by reflection 由在视界中的反射所引起的眩光,特别是在接近视界方向看见反射像所发生的眩光。 不舒适眩光 discomfort glare 发生不舒适感觉,但不必定下降视觉目标的可见度的眩光. 一致眩光值(UGR) unified glare rating 它是衡量室内视觉环境中的照明设备宣布的光对人眼引起不舒适感片面反映的心思参量,其值 可按CIE一致眩光值公式核算. 闪耀 flicker
因亮度或光谱散布随时刻动摇的光影响引起的不稳定的视觉现象。 频闪效应 stroboscopic effect 在以必定频率改变的光照射下,使人们调查到的物体运动呈现出不同于其实践运动的现象。 色温 colour temperature 当光源的色品与某一温度下黑体的色品相一起,该黑体的绝对温度为此光源的色温。亦称“色 度”。单位为开(K)。 相关色温 correlated colour temperature 当光源的色品点不在黑体轨道上,且光源的色品与某一温度下的黑体的色品最接近时,该黑体 的绝对温度为此光源的相关色温,简称相关色温。符号为Tcp,单位为开(K)。 显色性 colour rendering 与参阅规范光源相比较,光源闪现物体色彩的特性. 显色指数 colour rendering index 光源显色性的衡量.以被测光源下物体色彩和参阅规范光源下物体色彩的相契合程度来表明。该 量的符号为R。 一般显色指数 general colour rendering index 光源对世界照明委员会(CIE)规则的第1~8种规范色彩样品显色指数的均匀值。通称显色指 数,符号是Ra. 照明功率密度 lighting power density 单位面积上一般照明的设备功率(包含光源、镇流器或变压器等隶属用电器材),单位为瓦特 每平方米(W/m²)。 光通保持率 lumen maintenance 灯在给定燃点时刻后的光通量与其初始光通量之比。 灯具功率 luminaire efficiency 在相同的运用条件下,灯具宣布的总光通量与灯具内一切光源宣布的总光通量之比。
4.1.1 教室应设置一般照明和黑板照明。 4.1.2 教室照度规范值应依照 200 lx、300 lx、500 lx、750 lx 四个规范分级确认。 4.1.3 教室照明规范值应契合表 1 的规则。
一般教室、音乐教室、史地教室、 书法教室、言语教室、合班教室、 阅览室 实验室、科学教室、技能教室 核算机教室 舞蹈教室 美术教室 黑板
注1:表中的照度规范值为教室的保持均匀照度值. 注 2:上述均匀度的核算区域,关于舞蹈教室为教室地上区域;关于黑板为黑板面书写区域;关于其它教室为课桌区域,即
依照《中小校园设计规范》GB50099 的相关规则安置课桌椅时,最前排课桌前沿至最终排课桌后沿之间的区域,该 区域的宽度为教室宽度,拜见附录 A。 注3:黑板的照度规范值为混合照明照度值。
4.1.4 教室的照度规范值可依据中小校园的功用和等级要求,以表 1 规则的规范值为基准,依照本 规范第 4。1.2 条规则的照度规范值分级进步一级或许下降一级.
4.1.5 具有投影幕的教室,在敞开投影仪显现用处时,应能经过灯具操控使得人工照明在投影幕垂 直面发生的照度不高于 50lx, 在课桌面发生的照度不低于 100lx。
4.1.6 作业面外 0。5m 规模之内的作业面附近周围的照度可低于作业面照度,但不宜低于表 2 的规 定。
4.2.1 具有电脑或(和)电视显现终端的教室,应防止照明灯光在电脑和电视显现屏幕上发生反射 引起不舒适眩光。
4.2.2 具有电脑或(和)电视显现终端的教室,在与灯具中垂线°规模内的灯具均匀亮 度限值应不高于 1000cd/m2。
4.2.3 在满意教室照明质量方针和照明节能要求的前提下,宜添加间接照明进步顶棚的照度。 4.2.4 黑板照明不该对教师发生直接眩光,且不该对学生发生反射眩光。
5.1.1 教室照明光源宜选用直径不大于 26mm 的三基色直管荧光灯,在满意照明均匀度要求的条件 下,应挑选单灯功率较大、光效较高的荧光灯管。
5.1.2 荧光灯管应契合 GB/T 10682 的规则. 5.1.3 荧光灯光源的光效不低于 85lm/W。 5.1.4 光源一般显色指数应不低于 80。 5.1.5 当选用半导体光源时,有必要满意国家现行规范规范中有关功用方针、运用规模等的相关要求。
6.1.2 在满意眩光约束和配光要求条件下,应选用功率高的灯具,灯具的功率不该低于表 3 的规则. 表 3 一般照明直管形荧光灯具的功率
6.1.3 教室一般照明不该选用开敞式裸灯灯具,灯具保护角应大于 20°.灯具格栅和反射器应选用 哑光外表处理。
6.1.5 在满意教室照明质量方针和照明节能要求的前提下,宜选用易保护的、光源可替换的半直接 型、漫射型灯具.
6.1.6 黑板灯具 C0-180 平面的光学结构应是对称的,C90—270 平面的光学结构应是非对称的.
6.1.7 黑板灯具 C90-270 平面的光束角宜在 40°~60°规模内,灯具的投射角应可调理,灯具的高 度宜可调理。
6.2.2 荧光灯应选用供应灯电流频率为 40kHz~50 kHz,且其电流包迹波峰值和低谷值之比不大于 1。15 的电子镇流器。
6.2.3 电子镇流器的功率因数应不小于 0.95。 6.2.4 电子镇流器的总谐波畸变率(THD)应不大于 10%。 6.2.5 电子镇流器的灯电流峰值与有效值之比应不大于 1.5。 6.2.6 电子镇流器的运用寿命应不少于 3 年.
7.1.1 照明灯具应选用顶棚均匀安置的方法,灯具长轴应垂直于黑板方向安置。 7.1.2 照明灯具下方出光面距桌面的间隔不该低于 1.70m。 7.1.3 照明灯具的距高比不该大于所选灯具的最大答应距高比。 7.1.4 设有电扇的教室,悬吊式照明灯具应选用刚性吊装。 7.1.5 设有吊扇的教室,吊扇叶片旋转时不该遮挡灯具对座位的照明,灯具下方出光面宜低于吊扇
7.1.6 阶梯合班教室的前排照明灯具不该遮挡后排学生的视界,且不该发生直接眩光。 7.2 黑板灯具 7.2.1 黑板灯具的长轴应平行于黑板方向安置. 7.2.2 黑板灯具不宜安置在教师站在讲台上时水平视界 黑板灯具宜安置在第一排学生看黑板顶端视界的反射线与墙面的夹角规模内,拜见附录 B。
8.1 照明操控 8.1.1 教室照明灯具宜按运用条件和天然采光情况采纳分区、分组操控措施。 8.1.2 教室照明应在每个门口处设开关操控,每个教室的开关不宜少于 2 个. 8.1.3 教室设有两列及两列以上灯具时,灯开关所控的灯列应与侧窗平行。 8.1.4 合班教室、具有投影幕的教室灯具宜按接近或远离讲台及投影幕分组操控。 8.1.5 黑板照明灯具应独自设置开关。 8.1.6 有条件的校园宜结合天然采光选用智能照明操控系统完成恒照度操控和调光操控。 8.2 照明节能 8.2.1 应在满意照明质量要求的前提下,进行照明节能点评. 8.2.2 照明节能应选用一般照明的照明功率密度值(LPD)作为点评方针。 8.2.3 选用的照明光源、高频电子镇流器的能效应契合现行国家能效规范规则的节能点评值,并取